中国广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通知,因公司将于2024年7月10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94元(含税),恒健投资将相应调整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5日,恒健投资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4恒健EB”,债券代码为“117221.SZ”,实际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0.01%。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4.25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4月23日。详情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39,334,986,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94元(含税),总计派息3,697,488,693.4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
根据《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公司A股股票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标的股票价格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其中:P
为初始换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4恒健EB”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7月10日起由4.25元/股调整为4.16元/股。
关于恒健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