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有关批复的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获得有关批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批复》(中广核﹝2024﹞21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体方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需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