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运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 公告编号:2025-028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运营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5年1月至3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统计,2025年1月至3月份,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发电量约为601.7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9.25%。总上网电量约为566.8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9.41%。
2025年1月至3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详情如下:
核电站名称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装机容量(兆瓦)1 | 发电量 (亿千瓦时)1 | 上网电量 (亿千瓦时)1 | ||||
2025年1-3月 | 2024年1-3月 | 同比(%) | 2025年 1-3月 | 2024年1-3月 | 同比(%) | ||
来自子公司 | 25,082 | 479.60 | 421.49 | 13.79 | 452.18 | 396.44 | 14.06 |
大亚湾核电站2 | 2,010 | 44.45 | 34.14 | 30.21 | 42.68 | 32.52 | 31.25 |
岭澳核电站3 | 1,980 | 35.63 | 39.68 | -10.20 | 34.13 | 38.00 | -10.18 |
岭东核电站4 | 2,172 | 43.60 | 37.43 | 16.49 | 41.08 | 35.20 | 16.71 |
阳江核电站 | 6,516 | 120.31 | 118.59 | 1.45 | 113.27 | 111.61 | 1.49 |
台山核电站 | 3,500 | 66.87 | 66.00 | 1.31 | 62.61 | 61.66 | 1.53 |
防城港核电站5 | 4,548 | 87.17 | 54.46 | 60.08 | 81.92 | 50.88 | 61.00 |
宁德核电站6 | 4,356 | 81.57 | 71.20 | 14.57 | 76.49 | 66.57 | 14.91 |
来自联营企业 | |||||||
红沿河核电站7 | 6,714 | 122.14 | 129.31 | -5.54 | 114.71 | 121.69 | -5.74 |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合计1 | 31,796 | 601.74 | 550.80 | 9.25 | 566.89 | 518.14 | 9.41 |
注:
1.本公告中提供的数字经过整数调整。
2.大亚湾核电站于2025年1月至3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4年同期。
3.岭澳核电站于2025年1月至3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多于2024年同期。
4.岭东核电站于2025年1月至3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4年同期。
5.防城港4号机组于2024年5月25日投入商业运营,防城港核电站于2025年1月至3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4年同期。
6.宁德核电站于2025年1月至3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2024年同期。
7.红沿河核电站于2025年1月至3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多于2024年同期。
二、2025年第一季度运营情况
本公告同时载列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运营情况简报,内容如下:
1. 在运机组
2025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按计划完成了5个年度换料大修(其中包括1个跨年年度换料大修)和1个十年换料大修。
2025年第二季度,本集团计划新开展4个年度换料大修、1个十年换料大修和1个首次换料大修。
2. 在建机组
2025年2月24日,陆丰1号机组实现FCD,开始全面建设,进入土建施工阶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共管理16台在建核电机组(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8台机组),2台处于调试阶段,3台处于设备安装阶段,3台处于土建施工阶段,8台处于FCD准备阶段。在建机组的建设进展详见下表:
核电机组 | FCD准备阶段 | 土建施工阶段 | 设备安装阶段 | 调试阶段 | 并网阶段 | 预期投入运行时间 | ||
来自子公司 | ||||||||
陆丰1号机组 | ? | 2030年 | ||||||
陆丰2号机组 | ? | — |
注:FCD指核反应堆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在建机组包括已核准待FCD机组。
三、其他
2025年1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收购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第二核电”)100%股权的事项。2025年1月20日,台山第二核电已完成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及1月20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04及2025-007的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陆丰5号机组 | ? | 2027年 | |||||
陆丰6号机组 | ? | 2028年 | |||||
招远1号机组 | ? | — | |||||
招远2号机组 | ? | — | |||||
来自合营企业 | |||||||
宁德5号机组 | ? | 2029年 | |||||
宁德6号机组 | ? | — | |||||
来自控股股东委托管理公司 | |||||||
惠州1号机组 | ? | 2025年 | |||||
惠州2号机组 | ? | 2026年 | |||||
惠州3号机组 | ? | — | |||||
惠州4号机组 | ? | — | |||||
苍南1号机组 | ? | 2026年 | |||||
苍南2号机组 | ? | 2027年 | |||||
苍南3号机组 | ? | — | |||||
苍南4号机组 | ? | — |
本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分別于2025年2月及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及3月19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08及2025-014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95元(含税)。2024年度所有股息将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获股东批准后派发,并预期于2025年7月3日左右完成派付。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5-017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