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5  特锐德(3000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3-051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年7月1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11人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518.7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16元/股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16日为授予日,以

11.1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11名激励对象授予1,518.7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说明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3年6月16日

4、授予价格:11.16元/股

5、授予人数:711人

6、授予数量:1,518.70万股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711人)1,518.70100.00%1.46%
合计1,518.70100.00%1.46%

注:

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本次激励对象不含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及其子公司员工。

④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以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9、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阶段考核期间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度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解除限售阶段考核期间业绩考核要求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90%;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100%。

注:

①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

②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④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中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时,特来电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应财务数据不纳入计算范围。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期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得分S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S≥80100%
80>S≥7080%
70>S≥6060%
60>S0%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股份,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人员名单与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19人调整为711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20万股调整为1,518.7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4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6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23年6月26日止,特锐德已收到711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69,486,920.00元。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40,710,713.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040,710,713.00元,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1)第0000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2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055,897,713.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055,897,713.00元。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6月16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764,3931.23%15,187,00027,951,3932.65%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27,946,32098.77%01,027,946,32097.35%
三、股本总数1,040,710,713100.00%15,187,0001,055,897,713100.00%

注:

①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40,710,713股增加至1,055,897,713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32.03%变为31.56%,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055,897,713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收益为0.26元。

十、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4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