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特锐德(300001)公司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补充后: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 日期披露索引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德翔、宋国峰、屈东明、周君、杜波其他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德翔、宋国峰、屈东明、周君、杜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号)。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青岛证监局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德翔、宋国峰、屈东明、周君、杜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2年04月30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德翔、周君、杜波、宋国峰其他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德翔、周君、杜波、宋国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2年05月05日详见深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开展了多次内部和外部财务培训,强化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持续跟踪检查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截至2021年末,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需改善的问题均已履行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同时,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鉴,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加强财务工作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新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