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子公司特来电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特来电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与北京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安启”)签署《充电站销售与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约52,787.64万元(不含税)。
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重大合同,无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逸安启是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西八间房万红西街2号14幢1层1019(集群注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营业务:建设并运营宝马和奔驰的品牌充电站。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逸安启不存在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逸安启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履约能力分析:逸安启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
购买方:北京逸安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方: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系由特来电按照宝马要求建设并运营的充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充电枪、电缆、液晶屏、充电功率柜、充电模块、光伏与锂电池储能系统、低压配电柜、高压箱式变压器、车档及地锁、防撞杆、监控、消防等各项配套设施及其对应供应商提供的配套维修、保养服务等服务权益以及充电站所在场地的承租权。
3、交易金额
交易价款含场站设备、建设费用及场地租金费用,合计约52,787.64万元(不含税)。
4、交易对价的支付
交易对价中的场站设备及建设费用5年内结算完毕,场地租金费用按照结算周期内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5、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同时进一步印证了市场对特来电充电网技术路线、平台运营、产品及服务、充电站投建能力等方面的高度认可,有利于推动特来电业务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
性,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充电站销售与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