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52号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你公司披露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00元/股,为回购均价的50.17%。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为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为202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或2023-2024年两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3.01亿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00元,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此外,你公司董事长、总裁冒大卫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数上限为2,050,000股,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1.79%;股权激励拟授予639.7823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的比例为68.01%。我部对此表示
关注。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情况、截至目前在手订单等情况,补充说明业绩考核标准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助于发挥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作用。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具体方式,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3.说明冒大卫同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及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占比确定依据及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