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泰岳: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35,94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1,961,091,98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135,941股后1,957,956,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0000元(含税),合计117,477,362.58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1,961,091,984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17,477,362.58元/1,961,091,984股*10股=0.599040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99040元。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1,961,091,98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135,941股后1,957,956,043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0000元(含税),合计117,477,362.5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1,091,98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135,941股后的1,957,956,0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35,94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1,961,091,984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17,477,362.58元/1,961,091,984股*10股=0.599040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99040元。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忠宝、石志荣
咨询电话:010-84927606
传真电话:010-58847583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