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南风股份(30000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学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袁学亮先生、史旭光先生、戴彤女士、何万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任刚先生、梁秀霞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01 关于提名袁学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关于提名史旭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关于提名戴彤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关于提名何万可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关于提名任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关于提名梁秀霞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根据提名结果,李志斌先生、罗红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郑庆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麦志荣先生、陈雅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2.01 关于提名麦志荣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关于提名陈雅兰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关于提名郑庆柱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雅兰女士、郑庆柱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提名结果,李萍女士、肖兵先生、陆垂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学亮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14年11月,分别任职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明治(青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佳顺木业有限公司、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科长、副总工程师、综合部部长、董事长、总经理、资产经营部负责人等职务。2014年11月至2017年1月,担任佛山市南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区高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2017年1月起,担任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佛山市瑞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8月起,担任佛山市南海区瀚洁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起,担任广东长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还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南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学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学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史旭光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工程师、深圳吉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研究员、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副总裁、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南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兴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史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史旭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戴彤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9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任职于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央企资产交易部,担任央企资产交易部主办;2019年11月起,任职于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金融投资部副经理;2022年6月起,担任佛山市南海奔达模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起,担任安脉盛智能技术(广东)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起,担任广东南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戴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戴彤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何万可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越秀地产珠三角区域公司、中建四局投资发展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8月起,担任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副经理。

何万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万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任刚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任职于天津市通风机厂;2000年9月起,担任佛山市南海南方风机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工程部部长;2008年8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还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方风机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佛山市南方丽特克能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任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梁秀霞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和重大项目负责人等职务。2019年12月起就职于公司,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还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方风机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梁秀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秀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麦志荣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东发展银行南海分行会计员、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部长,现任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麦志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麦志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2、陈雅兰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广东省水利厅、百安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蓝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广东和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雅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雅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郑庆柱先生,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现任职于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郑庆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庆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备注
1第1.01条 为维护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1.01条 为维护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第 4.39 条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 4.39 条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3第 5.13 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第5.13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第5.14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5.14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以上职权中涉及本章程第八章中所述“三重一大”事宜的,先经公司党组织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5第 5.18 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删除删除此条,后文条款序号同步调整
6第 5.20 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履行职务。第5.19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履行职务。
7新增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8.01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党组织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新增条款,后文条款序号
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党组织书记及其他党组织成员的任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02条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管理机构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8.03条 公司党组织的主要职权包括: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四)前置研究讨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 (五)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六)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项。 第8.04条 本章程第8.03条(三)款所述“三重一大”事项包括: (一)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方针、资产重组、产权变动、重大改革方案、资本运作、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章程及基本治理制度、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等重大决策; (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项目安排;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的选举、聘任及其薪酬方案; (四)重大捐赠、委托理财、募集资金投向等大额资金运作; (五)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同步调整

(六)应提请党组织讨论的其他“三重一大”

问题。

上述“重大”是指按照本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达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标准的相关事项。

8.05

董事会拟审议本章程第

8.03

条的事项,先经公司党组织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