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付玉、许茜茜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茜茜工作调整,现指派李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接替其工作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变更后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付玉、李洋。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介绍
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洋因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连续签字年限超过2个完整会计年度,违反《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曾于2021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除前述情况外,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李洋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