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探路者(3000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3-025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4月27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5,879,9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50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169,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35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710,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14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866,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3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1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6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747,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87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78%。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7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2%;反对1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55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5%;反对1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7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2%;反对1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55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5%;反对1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7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2%;反对1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55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5%;反对1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7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2%;反对1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55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5%;反对1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7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2%;反对1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55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5%;反对1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85,7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2%;反对1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55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0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5%;反对1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