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百益钎顺”)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盘后定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6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999%,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近日,公司收到百益钎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百益钎顺 | 集中竞价(盘后定 价方式) | 2023年7月21日 | 8.20 | 2,530,000 | 0.288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7月25日 | 8.14 | 2,155,100 | 0.2457%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7月28日 | 8.07 | 1,984,200 | 0.226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1日 | 8.02 | 801,800 | 0.0914%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11日 | 7.77 | 1,614,009 | 0.1840% |
合 计
合 计 | 9,085,109 | 1.0360% |
注:本次百益钎顺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百益钎顺 | 合计持有股份 | 28,785,109 | 3.2823% | 17,600,000 | 2.00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785,109 | 3.2823% | 17,600,000 | 2.00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注:百益钎顺于2023年6月2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10万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百益钎顺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含盘后定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超过预披露公告的减持数量,超过比例为0.0360%,对应的数量为315,809股,减持均价为7.77元/股;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1日,百益钎顺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盘后定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总股份数的1%,超过比例为0.0360%,对应的数量为315,409股,减持均价为7.77元/股。百益钎顺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内部人员的合规培训和合规意识,加强审查和改进工作流程,积极改进,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2、 除此之外,百益钎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百益钎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