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百益钎顺”)函告,获悉百益钎顺使用其所持有的公司17,600,000股股份办理的质押已于2023年11月13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百益钎顺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到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5,000,000 | 28.41% | 0.57% | 否 | 否 | 2023.8.21 | 2023.11.13 | 龚微 | 生产经营 |
是 | 12,600,000 | 71.59% | 1.43% | 否 | 否 | 2023.8.21 | 2023.11.13 | 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 |
合计
合计 | - | 17,600,000 | 100% | 1.99% | - | - | - | - | - | - |
注:(1)以上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数据尾差系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导致。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北京通域众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1,691,257 | 5.85% | 51,691,257 | 100% | 5.85% | 0 | 0% | 0 | 0% |
北京通域合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通域高精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921,672 | 7.8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600,000 | 1.99% | 17,600,000 | 100% | 1.99% | 0 | 0% | 0 | 0% |
合 计 | 138,212,929 | 15.64% | 69,291,257 | 50.13% | 7.84% | 0 | 0% | 0 | 0% |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到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百益钎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对应融资余额6,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7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对应融资余额6,500万元。百益钎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投资分红、资产处置等,具有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5、百益钎顺所持有公司17,600,000股质押股份已于2023年11月13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益钎顺正在与相关方协商前述质押股份的解质押及再质押方案,百益钎顺将在取得相关文件后及时通知公司,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公司已敦促前述股东尽快与相关方就本次股票质押到期解决事项达成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股票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质押到期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