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探路者(300005)公司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10月30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5,424,8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904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3,922,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7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502,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526,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88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2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5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502,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19%。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5,424,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526,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