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31  莱美药业(300006)公司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9 月9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 号22 层1.2.3 区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重庆康华合伙人数量为2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22 名。

重庆康华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915.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8,249.82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079.83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主 要为制造业及房地产业,对应审计收入45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 数为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重庆康华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10,200 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重庆康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 施2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 次。四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剑,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2 月至今 在重庆康华工作,执行合伙人,有27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 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并购重组等方面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5 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园园,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 年开 始从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10 月开始在重庆康华执业,廖园园参 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邓显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11 月至 今在重庆康华工作,有24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 关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 家,近三年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4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3.独立性

重庆康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重庆康华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制定,预计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83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重庆康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进 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 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