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各方资源和优势,寻找业内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企业进行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山 王立章 宛 虹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