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9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二级控股子公司福建恒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为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贷款提供不超过9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嘉环保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贷款提供不超过4,5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