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汉威科技(300007)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为满足归属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成就、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当期不能完全归属或全部不能归属,相关已授予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590,396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山 王立章 宛 虹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