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汉威科技(300007)公司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20日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3人,预留授予部分19人(其中3人同时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首次授予部分1,020,624股,预留授予部分152,240股,合计1,172,864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302.28万股的2.0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3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302.28万股的

1.8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8.33%;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70.00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302.28万股的0.2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1.67%。

4、授予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5元/股(调整前)。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2021年9月17日

授予数量:530.00万股

授予价格:11.95元/股(调整前)

授予对象: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获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志刚董事、总经理40.006.67%0.12%
刘瑞玲董事、副总经理22.003.67%0.07%
尚中锋董事、副总经理22.003.67%0.07%
高延明董事、副总经理22.003.67%0.07%
杨昌再董事22.003.67%0.07%
肖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6.002.67%0.05%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96人)386.0064.33%1.19%
首次授予合计(102人)530.0088.33%1.63%
预留70.0011.67%0.22%
合计600.00100.00%1.85%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号)的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64,349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3,022,806股增加至324,387,155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9月6日。因此,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由1.81%变更为1.63%;预留限制性股票总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由0.24%变更为0.22%。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2年9月9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2022年9月9日

授予数量:40.00万股

授予价格:11.87元/股(第一次调整后)

授予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获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共20人)40.00100.00%0.12%
预留授予合计40.00100.00%0.12%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历次调整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截至2022年9月9日,《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30.00万股尚未明确授予对象,对该部分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2022年9月19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在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内,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予以作废;1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24万股在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完全归属或全部不能归属,予以作废失效,合计作废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24万股。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02人调整为101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30万股调整为504.76万股。

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在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内,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000 股予以作废;当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成就,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8%,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187,380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23,400股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3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归属或全部不能归属,合计作废311,256股,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归属或全部不能归属,合计作废19,360股。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01人调整为9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47,600股调整为4,509,964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20人调整为19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00股调整为347,240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240股,上述不能归属的股份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实际归属人数99人,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1,172,864股。本次归属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09,964股调整为4,467,724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7,240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历次变动情况

2022年9月9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于2022年5月11日完成权益分派。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87元/股。

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26,272,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2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9,152,730.6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5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1.87元/股调整为11.75元/股。

(四)本次归属安排与已披露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以上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于2023年9月18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9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于2023年9月1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196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19.74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数值为30,623.21万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25%15%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56%32%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95%52%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60%+(A-An)/(Am-An)*40%
A<AnX=0

注:1、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计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不保留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后的计算结果,下同。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净利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元,相对于考核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53.48万元)的增长率为48.99%,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部分成就,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88%。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1名激励对象中3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剩余98人中,6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B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2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C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4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D档,个人层面归属
考核结果ABCD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能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比例为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0名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剩余19人中,1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A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B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C档,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

综上所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20日

2、归属数量:1,172,86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326,272,755股的比例为0.36%。

3、归属人数:9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3人,预留授予部分19人(其中3人同时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4、授予价格:11.75元/股(第二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240股,上述不能归属的股份由公司作废处理。

7、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李志刚董事、总经理400,000105,60026.40%
刘瑞玲董事、副总经理220,00058,08026.40%
尚中锋董事、副总经理220,00058,08026.40%
杨昌再董事220,00058,08026.40%
小计1,060,000279,84026.40%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56人)2,190,000578,16026.40%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2人)19,2004,22422.00%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21人)998,400158,40015.87%
小计3,207,600740,78423.09%
合计4,267,6001,020,62423.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下同。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3、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全部不能归属及自愿放弃归属的人员,下同。

4、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下同。

(2)预留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13人)270,000118,80044.00%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1人)20,0007,04035.20%
核心骨干、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5人)100,00026,40026.40%
合计390,000152,24039.04%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20日。

(二)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72,86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326,272,755股的0.36%,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020,624股,预留授予部分152,24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207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3,781,152.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72,86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2,608,288.00元。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326,272,755.00元,股本326,272,755.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327,445,619.00元,股本增至人民币327,445,619.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20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3,898,603.0013.45%043,898,603.0013.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82,374,152.0086.55%1,172,864.00283,547,016.0086.59%
三、股份总数326,272,755.00100.00%1,172,864.00327,445,619.00100.00%

注:1、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469,115.8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326,272,755股增加至327,445,619股,按新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6、激励对象名单及其个人证券帐户情况说明;

7、《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