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关于筹划出售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事项
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更加集中资源专注发展传感器及物联网应用等核心业务,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计划进行相关重资产业务板块的资产出售。2023年2月21日,公司与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高新投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向高新投控出售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汉威智源”)6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判断,该事项预计与公司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转让控股子公司郑州汉威公用事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用”)65%股权事项累计构成重大资产出售。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与交易各方积极磋商、认真沟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2023-022、2023-029、2023-034、2023-038、2023-040、2023-046、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2023-056、2023-060、2023-066),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出售相关资产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因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积极组织各方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积极同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条款展开沟通和商业谈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部分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协商,且本次交易对方高新投控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企业,需履行相关国资经济行为审批及评估备案程序,因此造成交易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转让汉威公用65%股权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时间距今已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再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本次交易已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将本次交易事项转为一般交易事项继续推进。
四、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同交易对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内外部事宜,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方案的商讨、论证及完善工作,根据进展及时履行本次交易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并按一般交易事项继续推进是经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