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329,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2、持有本公司股份1,930,7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中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2,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3、根据相关信息,上述股东近四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是股东个人的资金需要。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李志刚 | 董事、总经理 | 329,800 | 0.10% |
尚中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1,930,748 | 0.5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姓名 | 减持 原因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李志刚 | 个人资金需求 | 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 82,400 | 0.03%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尚中锋 | 个人资金需求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 482,600 | 0.15% | 集中竞价 |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志刚先生、尚中锋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