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天海防务(300008)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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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11:00在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8楼学术交流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75,461.28万元,同比增长9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91.04万元,同比增长442.5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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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0,910,363.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7,870,366.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6,960,002.7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1,647,464,357.78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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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与公司合作7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33,83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业务范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丁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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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3]第【1-03577】号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2,696.00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72,802.913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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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