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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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金天然气”)的实际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并开具了公司保函及签订了相关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大津重工与船东PINNACLE MARITIME LOGISTICS PTE. LTD分别签署了2份《SHIPBUILDING CONTRACT》(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公司拟为大津重工就上述2份合同提供合计不超过1,230万美元的担保,并开具了2份公司保函,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8,745.3万元(以2024年4月29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该担保尚未生效,生效情况将根据实际收款情况逐笔生效。
2、沃金天然气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申请了不超过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含)1年,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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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法定代表人:占金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100%股份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度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07,867.71 |
负债总额 | 226,662.01 |
净资产 | 81,205.7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313,470.85 |
净利润 | 14,428.87 |
2、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5日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雷路319号1楼东侧法定代表人:李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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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2844.5566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节能环保、天然气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金属工具、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棉、麻、农副产品、针纺织品、煤炭及制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新能源原动设备的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天然气销售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100%股份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度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7,897.67 |
负债总额 | 11,770.41 |
净资产 | 6,127.26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6,844.20 |
净利润 | 650.74 |
三、《公司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保函一:
1、受益人:PINNACLE MARITIME LOGISTICS PTE. LTD
2、对应船号:DJHC6125
3、保函金额:61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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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函生效:本保函自大津重工账户实际收到船东第一期分期付款而生效。本保函下的担保生效金额与大津重工账户在本合同项下交船前按节点收到的船东实际付款的总金额相对应。
5、保函期限:本保函截止船东接船或大津重工全额退款给船东或直至2027年1月30日,三者以早到日期为准而失效。
6、保函形式:不可撤销
(二)保函二:
1、受益人:PINNACLE MARITIME LOGISTICS PTE. LTD
2、对应船体号:DJHC6126
3、保函金额:615万美元
4、保函生效:本保函自大津重工账户实际收到船东第一期分期付款而生效。本保函下的担保生效金额与大津重工账户在本合同项下交船前按节点收到的船东实际付款的总金额相对应。
5、保函期限:本保函截止船东接船或大津重工全额退款给船东或直至2027年4月30日,三者以早到日期为准而失效。
6、保函形式:不可撤销
(三)上述2份公司保函担保范围及预计生效情况
上述2份公司保函的担保范围为相关船舶交船前在主合同项下船东已经支付给公司的合同款项。以下为合同约定款项支付日期,实际生效日期以大津重工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船体号 | 项目名 | 合同各付款节点 | ||||
生效 | 开工 | 上船台 | 下水 | 交船 | ||
万美元 | 万美元 | 万美元 | 万美元 | 万美元 | ||
DJHC6125 | 1#7400吨多用途船 | 2024/4/30 | 2025/6/26 | 2025/10/24 | 2026/1/30 | 2027/1/30 |
DJHC6126 | 2#7400吨多用途船 | 2024/5/30 | 2025/8/28 | 2025/12/31 | 2026/4/29 | 2027/4/30 |
单船担保金额 | 184.5 | 123 | 184.5 | 123 | 交船释放615 | |
合计担保金额 | 369 | 246 | 369 | 246 | 交船释放1230 |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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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3、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生效方式: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次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近12个月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已生效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4%,占公司总资产的0.46%。
公司累计对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已生效的美元担保金额为10,834.6万美元,已生效的欧元担保金额为5,131.2万欧元,已生效的人民币担保金额为63,760万元,总计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80,111.68万元(以2024年4月29日汇率折算,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3.27%,占公司总资产的41.53%。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保函一》;
2、《公司保函二》;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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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