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第1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海洋”)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6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含)6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4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工程开采施工平台的桩腿、桩靴和提升设施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第2页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钢结构加工等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3,589.96 | 41,980.65 |
负债总额 | 25,986.77 | 34,706.19 |
净资产 | 7,603.19 | 7,274.46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9月 | 202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11,392.13 | 30,731.04 |
净利润 | 328.74 | 1,117.71 |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支行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
第3页
日为准。
3、保证金额:6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生效方式: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6、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已生效的美元担保金额为8,333.15万美元,已生效的欧元担保金额为5,400万欧元,已生效的人民币担保金额为87,967.50万元,总计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89,171.79万元(以2024年10月30日汇率折算,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7.96%。本次担保生效后,总计对子公司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89,771.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2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金额为0。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