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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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以其所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850万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将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租金总额(含租息)共计5,995.80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4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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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100%股份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80,907.36 | 307,867.71 |
负债总额 | 188,042.12 | 226,662.01 |
净资产 | 92,865.24 | 81,205.7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9月 | 202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197,562.95 | 313,470.85 |
净利润 | 11,222.75 | 14,428.87 |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且保证人在此确认,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债权人无须就此再次征得保证人同意。前述“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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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金额:5,995.80万元人民币,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5、生效方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非自然人的签署方式为盖章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自然人的签署方式为本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6、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已生效的美元担保金额为9,701.10万美元,已生效的欧元担保金额为6,021.20万欧元,已生效的人民币担保金额为82,729.20万元,总计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198,856.39万元(以2024年11月13日汇率折算,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2.97%。本次担保生效后,总计对子公司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04,852.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6.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金额为0。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