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9-08  天海防务(300008)公司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江苏乐道昆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1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6,300万股限售股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股东江苏乐道昆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乐道”)通过司法拍卖取得。2026年5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对李露持有的天海防务6,300万股限售股的公开拍卖,江苏乐道竞得上述股份。2026年6月26日,上述限售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江苏乐道已取得天海防务6,300万股股份。

该股份的原股东为李露,关于李露所持有的限售股份的发行、锁定、承诺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李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51号),核准公司向李露发行5,00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93.98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上述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已于2016年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

(二)锁定期情况李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分三期解除锁定:第一期:

1,250.00万股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12个月后解除限售(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3,125万股);第二期:937.50万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24个月后解除限售(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2,343.75万股);第三期:

2,812.50万股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

个月后且业绩承诺补偿完成后解除限售

(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7,031.25万股)。

李露所持有的第一期限售股份1,250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3,125万股)和第二期限售股份

937.50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2,343.75万股)已分别于2017年

日、2018年4月2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2018-028)。

鉴于李露业绩承诺未完成,其所持有的第三期限售股份2,812.50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7,031.25万股)未按期解锁。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情况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

月出具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4482号),金海运2015年至2017年累计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为28,241.58万元,根据《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金海运未达到业绩承诺的三年累计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李露应对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补偿金额为2,363.80万元。

因李露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0117民初1363号】,以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01民终4445号】,李露应以现金补偿公司2,363.8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及返还奖励款项1,392.31万元及利息损失。

2025年

月,公司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露所持有的天海防务6,300万限售股于2026年5月被公开拍卖,拍卖后,李露仍持有天海防务731.25万股限售股。

2026年8月,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案的执行款,业绩承诺案执行结案,李露的相关承诺已履行。

2026年9月,公司为李露持有的天海防务731.25万股限售股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6年9月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限售股解禁相关承诺

本次江苏乐道解除限售股份系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自公司2015-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李露,原股东李露所作的相关承诺事项如下:

序号承诺人承诺类型主要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1李露业绩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承诺海运”)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计净利润总额将不低于28,743万元;若金海运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利润,则同意对公司进行补偿。伙)于2023年9月出具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4482号),金海运2015年至2017年累计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为28,241.58万元。根据《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金海运未达到业绩承诺的三年累计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李露应对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补偿金额为2,363.80万元。因李露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0117民初1363号】,以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01民终4445号】,李露应以现金补偿公司2,363.8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及返还奖励款项1,392.31万元及利息损失。2025年11月,公司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露所持有的天海防务6,300万限售股于2026年5月被公开拍卖,拍卖后,李露仍持有天海防务731.25万股限售股。2026年8月,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案的执行款,业绩承诺案执行结案,李露的相关承诺已履行。
2李露股份减持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分三期解除锁定:第一期:1,250.00万股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12个月后解除限售(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3,125万股);第二期:937.50万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24个月后解除限售(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2,343.75万股);第三期:2,812.50万股股份于对价股份发行结束满36个月后且业绩承诺补偿完成后解除限售(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7,031.25万股)。李露所持有的第一期限售股份1,250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3,125万股)和第二期限售股份937.50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2,343.75万股)已分别于2017年4月24日、2018年4月23日上市流通。鉴于李露业绩承诺未完成,其所持有的第三期限售股份2,812.50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为7,031.25万股)未按期解锁。公司已就李露的业绩承诺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案的执行款,该案已执行结案,李露的相关承诺已履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江苏乐道作出的承诺情况江苏乐道所持有的天海防务限售股系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获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

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江苏乐道作为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如前所述,原股东李露作出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因此,江苏乐道不存在尚需继续遵守的原股东在取得股份时所做的承诺。

(三)相关股东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是否违规为相关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江苏乐道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共计6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5%。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证券账户共

户。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数量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江苏乐道昆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000,00063,000,000
合计63,000,00063,000,000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3,426,5623.67063,000,000426,5620.02
高管锁定股426,5620.0200426,5620.02
首发后限售股63,000,0003.65063,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64,602,57196.3363,000,00001,727,602,57199.98

三、股份总数1,728,029,13310063,000,00063,000,0001,728,029,133100

五、备查文件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