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23号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你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披露,“公司计划将与字节跳动联合发起‘字节跳动教育产业联盟’……为字节跳动教育生态创业者服务和赋能。”5月24日,你公司在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再次披露上述事项。有媒体称5月31日午间字节跳动发布声明,称“近期,某上市公司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时称计划与字节跳动联合发起‘字节跳动教育产业联盟’。经确认,该信息不实,字节跳动与抖音及旗下各业务都没有与第三方公司成立所谓‘字节跳动教育联盟’的计划。”2023年5月31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称“经核实,上述相关各项工作正在设计筹划当中,未正式向目标合作方提出任何书面方
案或计划细节,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合作方未签署任何协议,也未取得目标合作方的书面同意或相关反馈,相关事项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 你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计划将与字节跳动联合发起“字节跳动教育产业联盟”的原因与依据,结合字节跳动发布声明情况,说明你公司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充分提示相关风险,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2. 5月31日公告中所称“正在设计筹划当中”事项的具体情况,与对方声明中“没有与第三方公司成立所谓‘字节跳动教育联盟’的计划”是否存在矛盾,你公司在该公告中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3. 你公司是否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平台、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过程中提及上述事项,如是,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