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的(2023)京 74 执 31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相关情况内容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被申请财产保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 2023年 3 月 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 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本次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
1、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案,(2022)京 74民初 207 号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05 月 08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北京金融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05 月 08 日立案执行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被执行人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京金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北京金融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报告财产后,财产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三、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对相关事项申请评估,将与华瑞银行保持密切沟通,同时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融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3)京 74 执 312 号。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