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核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计资格,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重
金向东
孙光辉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