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查股网  2023-12-29  *ST豆神(300010)公司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3)豆神破管字第11号

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5日,贵院作出(2023)京01破申2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豆神教育”)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京01破39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豆神教育管理人。2023年12月18日,贵院作出(2023)京01破393号《民事裁定书》,批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终止豆神教育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由豆神教育负责执行,并由管理人进行监督。2023年12月27日,豆神教育向贵院及管理人提交了《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现管理人就豆神教育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情况向贵院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的规定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如下:

1.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已经支付完毕或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2.应当向债权人现金清偿的各类债权已经清偿完毕或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3.已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将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4.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一、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根据重整计划,窦昕及其指定主体(如有)、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如有)、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如有)、上海玖仲睿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指定主体(如有)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需支付重整投资款1,096,746,343.70元。

2023年12月25日,豆神教育发布公告,豆神教育收到窦昕、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玖仲睿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投资人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人名称/姓名认购股份/股认购价格
窦昕316,345,3340.8元
张国庆50,000,0000.8元
北京福石重整管理咨询有13,034,2671.5元

限公司

限公司
北京京畿福石重整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01.5元
王加芳8,520,0001.5元
汉石福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福州高新区汉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66,6001.5元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057,5561.5元
申优复索对冲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475,9011.5元
上海玖仲睿合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16,911,8461.5元
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恺博致远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27,908,4201.5元
上海恺博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恺博致远2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72,000,0001.5元
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申优天王星2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15,680,9711.5元

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优稳健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申优稳健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8,739,9331.5元
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申优复索对冲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2,524,0991.5元
徐逖晟13,508,0901.5元
程璐41,832,9141.5元
刘杰娇69,919,4541.5元
合计902,125,385-
备注:最终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上述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二、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已经支付完毕或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27日,涉及应支付的重整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财务顾问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豆神教育股份登记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已经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完毕或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三、应当向债权人现金清偿的各类债权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

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12月27日,对于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及暂缓确认债权、未申报债权,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将应当向债权人现金清偿的各类债权相应现金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四、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已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豆神教育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1,198,288,012股股份。转增后,豆神教育的总股本由868,324,647股增加至2,066,612,659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1,198,288,012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具体用途为:(1)该转增股份中902,125,385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2)剩余转增股份用于清偿债权。2023年12月18日,豆神教育及管理人向贵院提交《关于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登记相关事宜的申请》,申请贵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执行如下事项:协助办理豆神教育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登记手续,全部登记至豆神公司管理人开立的豆神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3年12月19日,贵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办理资本公积转增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日,豆神教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协助司法资本公积转增申请表及配套文件。2023年12月20日,豆神教育发布《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事项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2月27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7日。本次转增股份中902,125,385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6,162,627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3年12月26日,豆神教育转增产生1,198,288,012股股份已经登记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五、管理人对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应当支付的重整费用已经支付完毕或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应当向债权人现金清偿的各类债权相应现金已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已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将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

根据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的规定,管理人认为,豆神教育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执行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已经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认定标准。

特此报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