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ST豆神(3000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3-107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 2023年12月28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豆神教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3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佟易虹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 393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8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393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一中院认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4条第三款规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作出重整程序终结的裁定。本案中,豆神公司已于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豆神公司向本院申请确认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2、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3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已全部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2023年12月26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票已转增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重整投资人和相应债权人划转前述转增股票。另外公司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北京一中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的裁定。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等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其他工作安排

北京一中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4 条规定,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交易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10.4.13 条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自2023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豆神”。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仍有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3)京 01 破 39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