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6号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9亿元至1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亿元至-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0.84亿元至1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请按年度列示破产重整事项涉及的会计分录及会计准则依据、重整收益的计算过程,说明本次重整对各年度净资产、净利润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2.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在年末对出现减值迹象的无形资
产、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约0.47亿元至0.56亿元。
(1)请列示2023年末无形资产项目明细,结合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可回收金额初步测算数据,逐项说明各类无形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及判断依据、减值金额、减值是否充分。
(2)请列示2023年末商誉项目明细,结合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减值测试过程及关键参数,逐项说明各类商誉是否计提减值及判断依据、减值金额、减值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对部分对外投资公司计提约760万元减值。请列示你公司对外投资公司明细,在此基础上说明计提减值的投资公司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成本、账面价值、本次减值金额及测算依据,并说明其他对外投资公司未计提减值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不充分的情形。
4.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约-0.12亿元。请补充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成及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5.你公司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