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关于签署《还款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ST豆神(300010)公司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还款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一案,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4年4月18日签署《还款协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2021年6月28日,公司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于2021年7月21日受理本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021)鲁08 民初184号。后因被告提起反诉,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5月17日,公司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022年7月4日,济宁任兴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与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2022年7月7日,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被告及公司上诉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2年9 月30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023年4 月1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应诉通知书》,济宁任兴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提出了再次上诉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民申37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2024年4月10日生成(2024)鲁08执恢42号恢复执行案号,现已冻结对方账户合计10,637,308.96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达签署《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甲方连带担保人):李凡红

丁方(甲方连带担保人):济宁市城运集团有限公司

1 、甲方应以现金方式于2024年4月18日前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2024年5月20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至乙方指定账户,总计人民币3,000万元。

2、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于2024年4月18日前向乙方交付商票,总计人民币72,382,065.88元。

(1)兑付期限为一个月的商票:商票金额12,379,361.11元,兑付日期2024年5月18日。

(2)兑付期限为三个月的商票:商票金额37,633,708.33元,兑付日期2024年7月18日。

(3)兑付期限为四个月的商票:商票金额22,368,996.44元,兑付日期2024年8月18日。

3、乙方2024年4月18日收到甲方支付的2,000万元现金及全部商票后,当日提交办理撤回(2024)鲁08执恢42号恢复执行案件的申请,除法院已经冻结10,637,308.96元的账户(除商票兑付账号)保持冻结状态直至划扣完毕外,解除其他账户冻结。

4、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或兑付上述商票或存在违反任何条款约定内容的,乙方可恢复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丙方以其个人全部财产、丁方以其全部财产,作为甲方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均同意以剩余未付款或未兑付款金额为基数的30%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丙方、丁方均认可以被执行人身份直接由乙方将甲方、丙方、丁方共同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名下全部财产。本协议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并在各方办理撤回执行案件时将甲方、丙方、丁方自愿承担债务均可作为被执行人记入法院谈话笔录。丙方、丁方均明确知晓该条的法律意义。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和解款项后预计将对本期现金流、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