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2021年6月28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原告因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被告二)、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于2021年7月21日受理本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021)鲁08民初184号。后因被告提起反诉,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5月17日,公司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公司的几乎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022年7月4日,济宁任兴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与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2022年7月7日,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被告及公司上诉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023年4 月1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应诉通知书》,济宁任兴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出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民申37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4年4月18日,公司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任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还款协议》并收到任兴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现金2,000万元及全部商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还款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任兴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共计102,070,906.16元,关于本诉讼的所有款项均已结清。目前已收到的所有款项与2024年4月18日签署的《还款协议》中约定的总还款金额102,382,065.88元差异为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了法院强执的现金执行款10,637,308.96元,对应需减少最后一期到期商票本金及对应早收到款项的滞纳金及利息总计311,159.72元所致。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和解款项后预计将对本期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