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炜文)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鼎汉技术(300011)公司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因工作职务调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2022年8月29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应参加4次董事会,实际参加4次董事会;本人应列席1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1次股东大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上同与会董事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2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2/2/28第六届第四次下属全资公司江门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与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
2022/3/25第六届第五次1、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6、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7、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8、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0、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意
2022/8/26第六届第七次1、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2022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考核程序提供了专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受外部环境影响,本人除利用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按时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问询;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发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8月29日,本人因工作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李炜文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