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3-13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出席本次监事会的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6:5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监事闫方园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陈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六、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顾庆伟先生、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同时该事项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关联担保事项。
七、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公司全体监事2022年在公司领取的报酬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计划如下:
1、监事参考津贴为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
2、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薪酬水平与其绩效考核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均为关联监事,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闫方园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闫方园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提名并选举倪立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任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