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提案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2.00 | 提案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提案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提案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提案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提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提案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33682137邮政编码:518101电子邮箱:security@cti-cert.com
4.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提案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2.00 | 提案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提案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提案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提案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提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提案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3年05月10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