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陈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芳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风险控制、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姜华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姜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附件简历:
姜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圳市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曾任职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文博会公司副总兼中国文化产业网总监、深圳报业集团经济导报副总经理兼香港商报内管会副主任、深圳碳云智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及公共关系总监、深圳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办主任、董秘办主任;桑达股份政府及公共事业部(深圳)总经理、点维文化高级副总裁。2023年1月加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姜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