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检测”)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测”)拟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华测检测长三角总部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现将该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进展情况
为更好地推进项目落地,满足公司产能布局扩张、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近日,杭州华测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华测检测长三角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华测检测长三角总部项目补充协议》。
三、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支持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实施华测检测长三角总部项目,建设包括消费品、芯片、食农、环境、建工、计量、医药医学等多领域检测的产品线。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研发投入1.3亿元。预计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年营收6亿元,年税收超3000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取得项目地块不动产证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将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迁入钱塘芯谷范围内,如因源库审批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杭州华安公司无法迁入,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完成履约情况考核验收,且项目亩均投资额、年度亩均产值、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标准。
(3)乙方有义务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甲方报告有可能对钱塘区现有业务收入和税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项目在钱塘区内的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支持,对华安公司源库项目准入进行支持,依法依规给予乙方部分政策支持。
(2)甲方将在钱塘区内提供乙方工业用地约37亩(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拟选址规划道路以北,江东四路以南,规划地块以东,青西四路以西,容积率不低于2.5。工业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如乙方未报名参与招拍挂或经招拍挂程序未能竞得工业用地,则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乙方提出的公司发展计划,为鼓励乙方做大做强,甲方将按乙方及关联公司实际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给予乙方及关联公司当年度政策支持。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进一步满足公司产能布局扩张、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逐步投资,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该事项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的风险与影响。
(二)本项目须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该程序及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