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1  华测检测(300012)公司公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381.8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0.24%,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能够缓解子公司保函保证金占用资金的情况,提高其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华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发展。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

范风险。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程海晋、曾繁礼、刘志权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