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华测检测(300012)公司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检测”)拟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华测检测西南区综合检测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投资建设华测检测西南区综合测试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009270998Y

3、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中路18号

4、企业类型:机关单位

5、与公司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测检测西南区综合检测基地

2、项目内容:西南区综合检测基地

3、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

4、项目选址:项目拟选址于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内)。

(三)项目实施主体

乙方将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及项目公司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及项目公司合法经营的权利,甲方依法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税务等登记以及指导、监督及审查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

2、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让项目用地。

3、乙方及项目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工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动工建设及投产并实现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额,并不再与甲方以外的其他区域洽谈和协商该项目。

4、乙方及项目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完成指标以甲方统计、税务等部门书面确定数据为准,且不得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出应属龙泉驿区的产值和税收。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趋势,将进一步满足公司产能布局扩张、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逐步投资,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该事项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的风险与影响。

(二)本项目须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该程序及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