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概述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云翔先生于2023年9月22日与万峰先生签署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130,501,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78%)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万峰先生,转让完成后万云翔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发布了《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万云翔先生协议转让给万峰先生130,501,554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3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股份 | 本次变动后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万云翔
万云翔 | 协议转让 | 无限售流通股 | 130,501,554 | 7.78% | 0 | 0.00% |
万峰
万峰 | 协议转让 | 无限售流通股 | 120,834,320 | 7.21% | 251,335,874 | 14.99% |
注:上述相关股份比例按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数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因万云翔先生系万峰先生之子,万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协议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协议转让后,万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