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27  新宁物流(300013)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刘瑞军先生、周多刚先生、李超杰先生、张克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瑞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多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超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南 霖 王国文 张子学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