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新宁物流(300013)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79号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我部关注到,公司2019年至2022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58,207.21万元、-63,002.68万元、-18,942.67万元、-6,872.34万元,连续四年为负。截至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仅为1,961.03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净资产进一步下滑至1,037.27万元。

(1)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的原因,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

(2)请说明除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其他提高净资产水平的措施,以及公司是否能够通过自身发展有效解决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请会计师对问题(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包括:一是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二是因子公司火灾事故引发的未决诉讼涉及诉讼赔偿请求金额共计22,288.89万元,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5,966.36万元,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中,涉及金额重大,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等审计准则的规定,结合相关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在审计期间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等,详细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141.59万元、20,351.48万元、14,811.60万元、10,325.90万元,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以往年度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滑33.90%、56.39%。

(1)请结合主要客户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以及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与以往年度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

(2)我部关注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53.65万元,同比下滑52.45%。请说明2023年第一季

度营业收入继续大幅下滑的原因,与以往年度一季度情况发生变化原因。

(3)请说明导致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的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是否具有趋势性。

请会计师对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1,203.91万元,同比下滑68.89%,其中,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769.23万元,资本化率为63.89%。

(1)请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研发投入大幅下滑是否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主要研发项目的立项时间、预算金额、已投入金额、研发进展、完成时点及研究成果等情况,以及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会计政策,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较高的合理性,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标准和依据与往年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3)结合研发项目在主营业务中的实际应用、公司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等情况,说明研发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一项名称为“仓储及物流服务类业务”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

余额为2,355.2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77.67万元,计提比例16.03%,计提理由为“已提起诉讼,预计回收周期较长”。

请结合前述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明细、相关诉讼进展、客户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等,详细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你公司“昆山保税区物流园4#仓库”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4,777.85万元,与2021年末账面余额相同,工程进度已处于试运行阶段;该工程预算为11,869.46万元,但你公司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90.81%。你公司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已累计对前述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049.85万元,其中报告期内计提237.81万元。

(1)请核实上述工程预算或工程累计投入占比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差错,如是,请更正。

(2)说明报告期内未对该工程进一步投入的原因,相关工程试运行的具体情况、是否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3)详细说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具体评估情况,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其他问题:

(1)请补充报备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或采购产品(服务)的具体明细及对应金额,并说明上述

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若是,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的公允性。

(2)补充报备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分析与前五名客户的匹配程度。

(3)补充报备公司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并分析对应业务发生的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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