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7  新宁物流(30001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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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3-080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一、 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内,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目前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044,167.8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82%。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241,899.75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802,268.09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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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鉴于公司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通过各类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前期已披露的诉讼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小额诉讼案件发生了相应的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统计表。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执行情况,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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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传票落款时间/受理案件通知书落款时间原告/申请人/上诉人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诉讼类型诉讼标的或涉案金额(元)审理机构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2023/7/20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802,268.09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22023/8/4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陕西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43,268.89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请求
32023/8/10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90,500.00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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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9/26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联达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3,711,161.20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52023/10/11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6,996,969.66昆山市人民法院已受理

附件2:前期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告/申请人/上诉人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类型诉讼标的或涉案金额(元)审理机构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上海新珏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海觅宅韵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860,583.21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达成调解:1.被告上海觅宅韵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新珏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仓储及运输费用共计人民币683,241.37元、保全保险费1,600元并承担案件审理费。2、被告依据调解协议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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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遵义兴福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557,500.00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二审已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557,500 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审理费
3深圳市宇威欣电子有限公司1、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2、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30,041.90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广州亿程向宇威欣支付219,196.2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宇威欣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二审已受理。
4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合同纠纷376,464.30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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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陕西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5刘安辉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宁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114,877.80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裁定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差额1,609.51元、经济补偿97,059元、律师费4,702元; 2、公司根据裁决结果提起诉讼,诉讼已受理。
6叶庆华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780,101.50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裁定: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绩效工资126,089.19元、律师费1,306.45元; 2、根据深圳新宁向仲裁委提交的申请,裁定: 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培训费44,534.39元。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