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跃林)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王跃林)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自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定期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
2022年度,公司召开19次董事会,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7次,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股东大会6次,本人在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与第五届董事会另外
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序号 | 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 类型 |
1 | 2022年1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惠州亿纬动力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研发中心大楼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3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拟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2年4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减持参股公司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2年5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亿纬动力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年6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月7日 | 四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拟签订《年产1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 ||||
7 | 2022年6月1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关于拟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6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2022年7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0 | 2022年7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调整及新增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2022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2 | 2022年9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关于拟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拟向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拟收购瑞福锂业20%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3 | 2022年10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修订《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拟向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孙公司拟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圆柱锂电池制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后,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并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8次,对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度,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3次,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公司战略规划、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的建议及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2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2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广东证监局、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严谨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
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跃林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名页
独立董事:
王跃林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