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6  亿纬锂能(300014)公司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10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

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2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直接或间接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