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申请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正在审核中,上述事宜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