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3-18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融资环境以及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等因素,决定对本次发行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含70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含50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万元(含7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 | 550,980.00 | 400,000.00 |
2 | 21GWh大圆柱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 520,300.00 | 300,000.00 |
合计 | 1,071,280.00 | 700,000.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含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1 | 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 | 549,949.00 | 310,000.00 |
2 | 21GWh大圆柱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 520,300.00 | 190,000.00 |
合计 | 1,070,249.00 | 500,000.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对本次发行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更新编制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更新编制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更新编制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8)。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