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股网  2023-12-01  亿纬锂能(300014)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审慎判断,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融资环境以及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等因素,更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方案、预案等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调整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更新有关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并同意将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 勇詹启军李春歌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